枝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www.zgzhijiang.gov.cn
   
  您现在的位置:
首页 >> 规章制度
 
教学设备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2-08-07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为加强教学设备的管理,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,保证教学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第一条 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,在学校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长领导下,由各科室指定人员负责统一管理(包括:建文件档案、软件、仪器卡片、订购审批,检查验收等工作),并根据实习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。

  第二条 仪器分布管理。除大型仪器设备安放在教学仪器室外,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安装在各实习车间,仪器室和各大型仪器设备由学校指派专人兼管。

  第三条 配件管理,各仪器配件均由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统一管理,并建档,实行台帐管理。

  第四条 各实习车间均要建立管理台帐。

  第五条 维护使用

  (1)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习教学,并实行对外开放,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,器材均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对仪器、器材等编号,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(每台仪器、器材均要落实到每个学生),仪器、器材损坏或丢失按《实习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》执行。

  (2)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、器材的负责人同意,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。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。

  (3)使用仪器设备前,仪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,经考查合格者,发给仪器使用证,取得仪器使用证者,才可直接操作使用仪器设备。在使用中,如损坏仪器,必须及时上报实习主管人员,并查清原因,做好事故记录,并提出处理意见,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批。损坏仪器不报者,一经查出,按《实习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》加倍处罚。

  (4)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出操作规程、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,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,仪器资料完整无缺,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妥善保管,管理人员要按期完成任务。

  (5)对于从事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,要互相协作,服从学校统一调动,实习的仪器器材根据实习教学的需要可由学校临时调配。

  第六条 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,均要建档制成软件管理,要求做到帐、卡、物一致。

  第七条 各实习车间的仪器、器材、管理人员,年终由学校根据对设备、器材管理好坏,写出考核意见,存入本人档案,做为评先表优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

上一篇】 【下一篇】 【我要纠错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 【返回顶部
   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